担保人最怕什么?当然是钱没借到却背上一身债!当借款人耍无赖不还钱时,作为担保人的你完全可以拿起法律武器自卫,绝不是只能吃哑巴亏。今天咱们就掰开揉碎说说担保人的合法维权之道。
《民法典》第687条白纸黑字写着,担保人享有先诉抗辩权。简单说就是债权人必须先把借款人告到山穷水尽,才能来找担保人讨债。现实中很多银行催收为了图省事,直接跳过借款人找担保人,这属于违规操作。
去年杭州就有个典型案例:某担保人在收到银行催款通知后,直接反手一个举报。最后法院判决银行必须优先执行借款人的房产,担保人成功躲过一劫。
担保责任不是无限期的!根据最新司法解释,债权人如果在6个月内没向担保人主张权利,担保人可以主张免责。记得保留所有催收证据,精确计算时间差。
如果是多人共同担保,赶紧翻出当初的保证合同。按照《民法典》第699条,没约定份额的担保人之间是平均分摊责任。北京朝阳法院去年就判过,五个担保人原本要各自承担200万,因为抓住这个条款最后只需还40万。
最狠的杀手锏在《民法典》第700条:担保人替借款人还债后,有权全额追偿本金+利息+必要费用。深圳某担保公司就靠这招,不仅要回代偿的500万,连30万律师费都让借款人吐了出来。
法律小贴士:遇到暴力催收立即拨打110,同时向银保监会12378热线投诉。今年3月新修订的《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》明确禁止金融机构骚扰担保人。
最后提醒各位,维权要趁早!很多担保人拖到被列入失信名单才着急,那时候解套成本至少翻三倍。现在法院都有在线诉讼服务平台,坐在家里就能提交材料,别让自己的善良成为别人拿捏的软肋。